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国家首批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有90个,“物业管理员(师)”是其中之一。这是2002年推出的职业资格,共分“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和“物业管理师”三个等级。为使相关人员能提前做好准备,经有关部门同意,我们将组织《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前培训和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职业资格名称:物业管理员
技能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
参加培训和鉴定对象的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届毕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9月底
培训与鉴定课程:依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
理论知识: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与法规。
实务技能:制订方案(管区物业接管验收与撤管方案制定、物业管理费用计算);管理与维护(管区房屋建筑管理与维护、管区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环境管理(管区安全服务、管区环境绿化、美化、社区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教材选用:物业管理基础(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培训时间:2012年10月初到11月中旬
鉴定时间:2012年11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技能考核)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发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培训、鉴定费用:物业管理员培训费300元,
助理物业管理师培训500元,、鉴定费215元,教材费按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