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营销师》是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中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具有社会覆盖范围广、实战性强和责任重大等特点。我国于2002年颁布了申报条件和职业要求,现已开始组织全国统一鉴定,为提高我省市场营销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经有关部门同意,我们将组织《高级营销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前培训和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职业资格名称:营销师
技能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参加培训和鉴定对象的条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
(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报名截止日期: 2011年9月底
培训与鉴定课程:依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知识,并要进行论文答辩。
理论知识 市场营销职业道德、市场营销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实务技能 市场调查与分析、营销战略与营销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分销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网络营销管理
教材选用: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指南)
培训时间:2012年10月初到11月中旬
鉴定时间:2012年11月 8:30—10:00(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专业技能考核)。
师资:由浙江工商大学专职教师任教,师资力量雄厚,经验丰富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发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培训、鉴定费用:培训费2000元考试鉴定费215元,教材费按实收取,论文评审费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