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银行商业化和其他金融机构迅速发展需要,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熟悉国家有关金融、证券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际金融管理规范;
2、掌握经济与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有从事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实际业务工作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专业工作,具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课程
企业管理学、组织行为学*、金融法律、证券与投资、金融工程、国际金融、保险学、财政与税收*、金融理论与实务、国际信贷、中央银行学、金融服务营销*等。
四、最短学习年限和毕业最低学分
最短学习年限2.5年,毕业最低学分75分。
五、学时分配
本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90,总学时1776,其中面授学时592,自学学时1184。
六、推荐高校
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江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嘉兴学院,丽水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