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设计方法,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具备基本的设计能力和初步的研究开发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建筑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专业所需的高等数学、力学、美学及美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计算机基本知识在内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建筑设计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理论等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学科知识;
3.具有根据使用要求与设计条件合理进行建筑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城市设计并根据设计的不同阶段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专业能力;
4.掌握建筑设计制图、建筑画、施工图设计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实践技能;
5.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以及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
7.获得本专业的实践训练并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获得本专业相关的研究、设计、开发、管理的能力。
三、专业核心课程
1、建筑设计初步
2、建筑设计
3、美术
4、建筑材料与构造
5、建筑施工
四、计划学制
2.5年
五、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六、推荐高校
宁波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江南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