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员:
为切实推进“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有效缓解工学矛盾,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保证教学质量,自2021级学生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学历教育依托教学管理平台完成部分课程的学习,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为规范管理,特将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构成及考核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事项适用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学历教育2021级在籍学生。
二、成绩构成
课程考核成绩由线上成绩和线下成绩两部分组成,线下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教学管理平台按照设定权重进行自动计算,形成的总成绩即为该课程成绩。权重具体分布如下:
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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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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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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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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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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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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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卷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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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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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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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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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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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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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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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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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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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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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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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线学习成绩计算
学生通过在线自学模式进行网络视频课件的学习,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对当前学期已选课程自行安排在线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在线学习时长按照每1分钟为计时单位,教学版本学分×60个计时单位得满分为考核标准。达到规定时长及以上得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取整到个位数),由教学管理平台管理系统根据学生在线学习时长自动评定。
四、课程考核
凡总成绩未及格者,参加学期补考,补考成绩(满分为100分)=线上成绩(40%) 线下考试卷面成绩(60%)。补考成绩里的线上成绩可按原线上成绩计算,如原线上成绩未达满分,学生也可以继续进行在线学习至满分。补考未及格者,参加毕业补考。毕业补考成绩计算方式参照学期补考成绩计算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