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学院关于考试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坚持原则,保持和维护学校成人教育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严密性和公正性。
二、认真执行嘉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关于函授站考试工作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保持和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和严密的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妥善保管本人负责的全部考试试卷(答卷)和考试资料,确保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
四、巡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工作开始前到达本人所负责的函授站,并与函授站考试工作负责人一起,共同开展考务工作检查。
考务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是否规范;②考场设置和考生座位安排是否合理;③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配备是否合理;④考务工作准备是否完善(包括考务办公室的设置、试卷准备、草稿纸及办公用品的准备、考试工作文件资料及记录表格的准备以及后勤保障等);⑤监考人员考前培训工作是否落实。
在考务工作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合理的设置或安排,必须要求相关站点及时调整或改进,尽快落实准备工作,以确保考试能够顺利进行。
五、考试过程中,巡考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自始至终在本人所负责的考场巡视,检查和维护考场秩序和考场纪律,监督和督促监考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巡考记录表,经函授站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带回学校交成教学院备案。
六、巡视过程中,若发现考场秩序和考场纪律存在问题,必须立即向相关教学点指出,并要求予以制止和纠正;若发现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明确地给予指出并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监考人员,可以要求函授站对其予以撤换;若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迹象时,必须及时给予警示、警告,并告知监考人员,由监考人员将当事人姓名、班级、学号、违纪作弊的主要情节在《考场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并签名,及时将违纪、作弊学生的试卷和证物送交所在函授站,巡考人员应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名。
七、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和验收每一个考场交回的试卷、答卷及考场记录表,并严格按照要求,当场将考试试卷、答卷和考场记录表装入试卷袋后予以密封。
八、在外出旅途中,巡考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达规定的函授站开展巡考工作,按时返回学校,并将试卷及巡考材料及时上交成人教育学院。
九、巡考人员返校后应认真做好巡考总结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连同《嘉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巡考记录表》一并交成人教育学院教务部。
嘉兴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