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新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近日,教育部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五)附则。主要是要求全国考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问:《管理办法》印发后,普通高等学校在设置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方面将需要做哪些调整?
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这一政策实施后,普通高等学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这一规定,主要是着眼于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各自举办全日制本科、专科层次教育的办学优势用于举办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进一步推进内涵式发展而做出的安排。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应充分依托学校自身学科、专业和师资等优势,将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体系,统筹本校全日制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高校继续教育的办学层次、类型、规模、质量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声誉相适应。
《管理办法》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不仅对于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一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进一步推进整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将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高等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和内涵建设,不断深化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高校继续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